2011年4月15日 星期五

奢侈稅 投資客避稅七招

假離婚、延後過戶 投機客七招避禍

更新日期:2011/04/16 03:17 王莫昀/台北報導
中國時報【王莫昀/台北報導】
財政部祭出奢侈稅大刀開鍘,投機客也不是省油的燈,
巿場傳出投機客七招「趨吉避凶」法則,
多少可減少損失,甚至不受影響!

首先口袋淺的投機客,少賺為贏,
過去一陣子,房價驚驚漲,不乏上漲一倍以上者,
這時小殺一、二成出場,還是賺;

其次是口袋深的投機客,汰弱存強因應,
將外圍、不夠好的物件先清理出場,
留下頂級路段住家、店面,以租待售。

第三是,養人頭,藉由一買一賣規避,
只要不被查到就沒事,比起養人頭的成本,
政府藉由奢侈稅要的錢,還是比較多。
第四招,也就是在簽約時點上造假,
透過協議,買賣雙方一起節省交易成本。

第五,就是夫妻以假離婚方式,
解決自用住宅條件的認定問題。

第六,房子不過戶,交由第三公正人信託,
以指定買方為受益人的方式交易,
等兩年年限過了,再由信託公司交給買方。

第七,是以權利移轉方式解套,
屋主將所有權出售,約定一至二年後成交,
並以欠債抵押房子、簽訂較高額本票等方式,保障買方權益。

不過,對上述方式,房地產業者指出,
恐衍生不少糾紛,例如:之前台北巿國宅火紅時,
確實有民眾為規避國宅五年內不得轉售規定,
以這種權利買賣模式交易,但是,當所謂的「所有權」一再被轉手下,
有些房屋所有人(即屋主)看到自己的房子漲了許多,
不承認第二、第三手的交易,衍生許多糾紛。



沒有留言: